我所陶雪红律师受邀接受今日闵行采访

近日,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陶雪红律师受邀接受闵行区融媒体中心法制栏目《今日闵行》采访,就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老赖,其子女仍就读每年学费18万元的私立高消费学校这一法律问题给出律师点评意见:

视频内容:

(视频来源自今日闵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修正)》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法院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我所指导上海政法学院大学生暑期实习

我所作为上海政法学院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于2017年与上海政法学院建立合作机制,指导大学生夏季学期实习,对其进行校外实践教学。本次暑期实践由黄承浩律师带教指导,实习生们在我所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夏季学期实习。

实习伊始,由黄律师主持召开会议,向实习生们介绍了我所情况和相关事项,段程杰、靳雅桐、张瑞奇三名实习生也分别对个人基本情况作了介绍,并表达了自己感兴趣的实务领域。在充分考虑每位实习生的个人意愿和研究方向后,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对每位实习生进行了岗位安排。

实习期间,黄律师结合案例,带领实习生们熟悉裁判文书网、破产重整信息网、执行信息网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常用基础检索工具,并以荐股合同纠纷案例为主题,从一般法条、案例检索及法律争议焦点理论分析等方面入手,分配给实习生们进行案例研究,并将其成果有机结合,圆满、顺利地完成一份案例分析的前期代理方案。

实习期间,三名实习生认真服从我所管理制度,积极配合我所各位律师的工作,已基本熟悉相应的工作流程,在许多方面都发扬了不怕吃苦、勤奋好学的精神。在工作中,三名实习生积极主动,坚持多看多听多学习,虚心向律师请教,学以致用,尽心尽责工作,获得了律所上下的一致好评。

我所历来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发展,鼓励在校法学生通过暑期实践参与律师实务工作,吸纳优秀人才加盟。今年是我所作为上政实践教学基地的第五个年头,五年来,我所为法学专业在校生提供在律所学习实践的平台和机会,与上海政法学院共同培养了大量法学复合型人才。

社会实践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也是大学生学习知识、锻炼才干、丰富阅历的有效途径。通过本次夏季学期实习,实习生们得以将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实务工作结合起来,不仅夯实了法学理论素养,也提高了司法实践能力。

5月26日虹口区司法局检查恒洋所专项治理工作

   2021年5月26日,为进一步做好虹口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虹口区司法局公律科王心瑶、虹口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晔、上海勤周律师事务所主任杜剑峰一行莅临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就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展开抽查工作。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承浩、龚坚、李彬汇报工作并听取工作建议。

   自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以来,区司法局积极重视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本次工作以专项治理和年检考核为契机,以听取汇报、查阅卷宗等方式,深入开展核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积极配合工作,认真学习文件,严格自查自纠,实现律所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对专项治理和年检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不留死角。

   自十八大以来,在司法局和律师行业党委的关心和指导下,恒洋所将坚持党的领导写入律所章程, 作为第三联合支部的律所,积极配合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吸收党员为合伙人,参与律所管理决策,近年已独立开发完善的电子律所管理系统,并逐步发展成为专注于民商事业务、刑事业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恒洋所将持续秉持匠人精神,成就专业品质,作为虹口律师、上海律师,不断地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向精耕细作方向迈进,在法治道路上逐梦前行。

恒洋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配合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指示要求,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将遵循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打赢这次疫情攻坚战。

一、关于恒洋所复工时间
     根据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暂定于2月10日恢复工作,2月10日起,因办公楼所属南京西路街道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物业采取访客限制措施,暂无法在事务所内接待当事人,如当事人需与律师联系,请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联系有关律师,如有材料交接,可通过快递或预约在事务所办公楼外交接。


二、关于恒洋所律师办理案件有关情况
当事人的案件如有原定近期开庭的,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法院已采取延期开庭或线上开庭方式进行诉讼服务工作,如需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请及时联系承办律师。如当事人遇到刑事案件有关问题,请耐心等待律师与有关部门联系,根据本市公安部门通知,暂缓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


三、关于中和所的法律顾问单位
恒洋律师事务所的所有法律顾问单位,如遇到合同履行或其他法律问题,需要恒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的,请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相关律师联系,恒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将通过电话、网络等各种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恒洋律师办理首例沪皖跨域立案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司法协作也日渐深入,“跨域立案”是这一协作的落地见效之举,着实让长三角地区的广大当事人真正享受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司法便利。
  8月22日上午,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承浩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15分钟以后,他接到了从合肥中院传过来的立案受理材料。
  据悉,此前上海法院与江苏法院、浙江法院已实现跨域立案,这起沪皖首例跨域立案的成功办理,标志着上海与苏、浙、皖三地法院的长三角跨域立案渠道已全部打通。
  黄承浩说,通过此前媒体报道,早就听说了跨域立案。这次代理原告上海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安徽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后,尝试跟浦东法院立案庭取得联系,立案法官当即表示可行,并约他8月22日上午来院办理。
  当天9点,黄承浩走进浦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他代理的这起案件,管辖法院应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是跨域立案,浦东法院作为协作法院,帮助办理相关工作。诉讼引导台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即将他引导到20号窗口。
  20号窗口是跨域立案专窗,浦东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刘玉洁快速审核好材料后,进入“移动微法院”系统的“跨域立案”平台页面后,根据系统提示,输入案件相关信息材料。
  很快,立案申请提交到合肥中院。收到申请后,合肥中院跨域立案专员立即审查材料,并当场予以立案。15分钟后,浦东法院的平台页面审核进度上显示“管辖法院已受理”。
  当被问及此次立案感受时,黄承浩说,从上海到合肥将近500公里,完成立案来回至少需要两天,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比较高。这次体验了跨域立案之后,由衷感受到这项举措的便利。
  “我的评价就一个字,快!比高铁还要快!”黄承浩笑着说。
  浦东法院立案庭庭长童凌介绍,这是上海首例沪皖跨域成功立案的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当天上午,另有一起管辖法院为浦东法院、协作法院为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办理跨域立案。浦东法院在接到洪泽法院推送的诉讼材料后,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予以当场受理,并将案件专属二维码推送给洪泽法院,由对方代为送达,整个过程仅10分钟。
  此前,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金山区人民法院已成功协作办理沪苏、沪浙案件的跨域立案。“这次两起跨域立案案件在浦东法院双向成功办理,标志着沪苏、沪浙、沪皖均已实现跨域立案,自此,上海与苏、浙、皖三地法院的长三角跨域立案渠道已全部打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佳玉说。
  据介绍,在今年6月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最大限度便利群众诉讼。为加快推进上海移动微法院建设和试点应用工作,上海高院成立了联合项目组,目前基本完成“上海移动微法院”建设。
  “这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了人民法院‘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理念。”陈佳玉对记者说。
  数据显示,截至8月22日,上海法院已完成13起案件的跨域立案。

恒洋所黄承浩律师荣获上海市律师行业党委优秀党员律师荣誉称号

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黄承浩律师荣获上海市律师行业党委优秀党员律师荣誉称号。

黄承浩,虹口区律师行业党委第三联合支部书记,上海12348法网律师志愿者,上海至善青年发展中心公益律师,黄浦区团委青年汇智团(预备团)成员,虹口区律师行业社情民意观察员。他始终以较强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服务大局,为上海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奉献。

上海政法学院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挂牌仪式于恒洋所举行

2017年12月29日,上海政法学院实践科陆小平主任一行赴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出席恒洋所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签字挂牌仪式。恒洋所特委派合伙人李彬律师、合伙人陶雪红律师出席签字挂牌仪式。

大学生参加毕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和增强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重要途径,对此双方业已达成共识。

律所的发展离不开人,更离不开优质的法律人才。恒洋所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的挂牌,标志着恒洋所与上海高等学府的合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希望未来通过“恒洋所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这座桥梁,助力律所发展的同时,帮助更多的莘莘学子完成从学生到职业法律工作者的蜕变。